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各商贸企业:
按照《吉林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通知》(吉市城汛〔2024〕7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商贸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增强危机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据气象预测,受台风“格美”影响,7月27日夜间至30日,我市将迎来一次极为显著的降水过程。此次过程累计水量预计为120-150毫米,个别点位最大可达300毫米以上,降雨风险隐患极大,与舒兰、永吉此前的降雨过程相似。各商贸企业务必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防线。切实加强汛期,尤其是近几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将防汛工作列为头等大事,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开展防汛检查,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提升防汛标准,加强防汛培训与演练,增强全员抗旱防汛能力。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格外留意防范高空坠物风险,督促各商贸企业及时对建筑外立面的附着物、广告牌、窗户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其稳固可靠,避免在强风暴雨天气下发生坠落伤人事故。
二、加强信息共享,做好提前预防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及一级列管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对防汛办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转发告知主管行业及有关企业,提醒企业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同时,要督促辖区内商贸企业聚焦重点部位与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于地处低洼险要地段、设有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的商贸企业或加油站等,要切实做好监测监控和安全检查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举措。加强对防雷击、防高温、防汛的督导检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督促企业备足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汛物资,如沙袋、铁锹、隔板、抽水泵、防雨布等。做好地下空间防范,各地下空间入口不高于地面的,要备足三排1.5米高的沙袋;入口高于地面的要备足两排1米高的沙袋,同时要备足搬运人员,可随时搬运砌堵成墙。
三、落实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商贸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必须及时、准确地上报并妥善处置。按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演练活动,强化各类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值班备勤工作,合理配备应急物资,切实落实好应急资源,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提示,指导企业员工及广大顾客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坚决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吉林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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